2018年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 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自1998年举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19届,万名摄影家参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文化自信,更好地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反映新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作品,为摄影家提供展示摄影才华和成功的平台,特举办2018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同时编辑出版《“影耀中华”--2018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摄影画册;举办“讴歌新时代 筑梦中国行--全国摄影家走基层主题摄影采风”“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颁奖盛典及大赛20华诞庆典等系列活动”。诚挚邀请摄影团体、摄影家参赛。 征稿要求及细则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截稿; 2、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只收纸质照片,规格为10英寸(长边25.4厘米);每位投稿人不论参加几个类别,总数量限5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8幅(按排列顺序在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参赛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往届大赛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3、 每幅参赛作品背面须粘贴参赛表。作品类别请作者确定并填写,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主办者对获奖作品在与本届大赛相关活动中有绝对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4、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作品类别解释 1、综合摄影类特等奖:在所有参赛作品类别中选出; 2、艺术摄影类:经过艺术构思和技巧进行艺术创作,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与审美价值的作品,以及电脑创意或传统暗房创意作品; 3、纪实摄影类:以纪实摄影手法,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题材的新闻和纪实作品; 4、风光摄影类:以自然生态、旅游、人文景观为题材,以表现大自然神奇与美丽为主的摄影作品; 5、人像摄影类:以表现人的形体、表情、气质和外貌,兼具审美性的人像摄影作品; 6、工业建筑摄影类:以工业生产场景及古今建筑风格为题材的摄影作品; 7、花卉动物摄影类:以花卉、动物、静物、微距、小品等为创作题材的摄影作品。 8、手机摄影类:必须用手机拍摄,题材不限。(请保留手机照片的原始数据,以便调获奖作品电子文件时审核) 9、“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各个奖项,由组委会从连续或累计参加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及颁奖采风活动最多,组织工作、创作成就突出、对大赛贡献突出的会员、摄影家中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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