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体育局 文件
西安市雁塔区妇女联合会
共 青 团 西 安 市 雁 塔 区 委 员 会 雁文发〔2014〕23号
一关于举办雁塔区“创森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区森林城市创建、城乡绿化建设,营造良好“创森”工作氛围,决定举办以“创建森林城市,打造美丽雁塔”为主题的雁塔区“创森杯”摄影大赛活动,面向全区征集、摄影作品。欢迎广大市民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主要围绕“创建森林城市,打造美丽雁塔”为主题,通过摄影展览,深入直观地描绘不同人心中各具特色的,雁塔区优美独特的自然风光,;展示雁塔城市建设新风貌、呈现“创森”的实现历程,增强全区上下实现伟大“创森”的决心和民族自豪感,凝聚各方力量,为实现西部领先,建设乐居雁塔而努力奋斗。
二、主办单位:
雁塔区文化体育局
雁塔区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雁塔区委员会
三、参加对象
雁塔区干部职工、区摄影协会会员、社区、农村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立意鲜明、风格多样、艺术性强。
2、参展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数码照片图像的文件格式为JPG(JPEG),照片大小不低于2-3M;(必须是原图、必须是本人作品),每个参赛者限报参赛作品5张。
3、图片分类:近期作品及历史老照片均可参赛,题材不限、体现真实性。
4、送展作品投稿时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组照须编明作品顺序。
五、作品征集、展览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9月22日
2、作品评选:9月23日至9月25 日由主办单位组织专业评委对作品进行评选。
3、筹备作品展出:9月25日——9月30日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进行放大喷绘制作。
4、展出时间:10月1日——11月30日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将、三等奖、优秀奖各若干名。(获奖比例将根据选报作品总数而定)
2、奖励办法:本次摄影大赛所有获奖作品将在雁塔文化艺术长廊展出。
七、投稿地址
雁塔艺术品交易中心(纬二街十字西南角)。
邮箱:1375697944@qq.com 联系人:王娟 电话:62626362
八、有关要求
(一)作品作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保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任何权益。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像、出版和宣传权,凡参展作者均视为遵守本约定;
(四)参与征集的作品原则上退还作者,主办方确需收藏的应与作者协商。
西安市雁塔区文化体育局 西安市雁塔区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西安市雁塔区委员会
2014年8月26日
[ 本帖最后由 荷锄老农 于 2014-9-12 20:13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