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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内容
今年,这里将迎来中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朋友,这座汇集众多视线的城市,就是你的上海!你眼中的上海,你想拍的上海!拿起你的相机,尽情拍摄吧!上传你的照片,参与佳能“爱上这里!拍下这里!”照片征集活动,拍出你心中的上海,呈现这座城市的每一份精彩,其中的优秀作品将被用于佳能广告,还可获得EOS 550D!与来到这里的人们一起分享你热爱的上海吧!
用每一个感动的眼神,去拍出你心中的上海,来赢取EOS 550D!与来到这里的人们一起分享你热爱的上海吧!我们的评选标准在于你是否能用自己的视角去诠释上海的每一份精彩!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0/4/26-10/31
征集期限:
专业作品:2010/4/26-8/31
人气作品:2010/4/26-10/31
说明:专业作品与人气作品评选都只针对本次上传活动,区别只在于评选方构成,专业作品评选是由主办方邀请的,在上海享有一定声誉的摄影师评选,而人气作品是由浏览腾讯佳能“魅力上海”频道的QQ用户投票产生,因此一份作品有可能既被选为专业获奖作品也被选为人气获奖作品。
只要你上传一份作品,即能获得专业评委评选和QQ用户投票两次获奖的机会。
最终获奖名单及作品将于www.2010.qq.com中腾讯佳能“魅力上海”频道“爱上这里!拍下这里”页面公布。
三、参与方式
作品征集期间:QQ用户登录QQ后访问www.2010.qq.com, 进入“魅力上海”频道,上传自己拍摄的上海地区风土人情的照片到“魅力上海”频道中,填写活动必要信息,完成后提交。 网友还可以针对本次活动在“互动留言区”中发表自己对其他照片的看法。
“爱上这里!拍下这里!”参与要求:QQ用户登录QQ后填写参赛人员信息即可参与“爱上这里!拍下这里!”照片征集,并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自己的照片。
发表留言:无需登录
照片征集期间,佳能将从所有参与征集的专业作品中选出24幅优秀照片,配以创作者的感言及签名,用于佳能7月-10月的广告中,作品提供者将获得佳能EOS 550D套机一台。
注:若所选照片非佳能相机拍摄或其规格不符合广告印刷的像素等要求,佳能会在获得获奖者同意后邀请其使用佳能相机再次拍摄或者派专人用佳能单反相机沿用原创者的创作和拍摄思路,在原地点重新拍摄一幅照片,请创作者加以文字感言及签名进行使用。
活动分为专业作品组和人气作品组,人气作品组下设人气作品奖和人气幸运奖。
专业作品获奖者将由主办方及专业评委评审选出。专业评审团为主办方邀请的,在上海享有一定声誉的摄影师。人气作品将根据当月作品投票排行产生,人气幸运奖由抽奖软件系统随机抽取QQ号产生。
人气作品的投票会在第二月投票开始前清零。
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照片通过大赛工作人员按照本规程进行审核之后获得参赛资格,审核时间为半个工作日。
每个QQ号投稿不得大于500K,请QQ用户妥善保管好照片原件,用于获奖后专业广告的发布,规格不限,每个QQ号总投稿数不得超过99张。
本次摄影大赛参赛者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或合法居住证明的自然人。每位持有同一身份证或合法居住证明的参赛者只能通过一个QQ号提交参赛作品。为了体现重在参与的原则,本次摄影大赛以QQ号为评奖单位,每位参赛者每月只有一次获得专业作品奖和人气作品奖的机会。同一参赛者提交多幅作品的,以获得票数最高的单幅作品为准。
四、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
参与者须拥有参赛照片的著作权,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摄影大赛活动组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因投稿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五、奖项设置
A:专业作品
奖项
| 获奖数
| 奖品
| “魅力上海”优秀作品奖
| 24名
| 作品刊登在佳能广告中,并获得佳能EOS 550D套机一台(镜头:EF-S 18-55mm f/3.5-5.6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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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型号、颜色等以实物为准。
*奖品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发放,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照片的征集期从4月26日开始,8月31日截至,每月评选截止日分别为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当月获得专业作品奖的6名获奖者名单我们将在7-10月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当月广告采用作品公布于魅力上海频道首页焦点图中。奖品发放将有佳能相关人员通知到参赛者,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专业作品奖公布时间:佳能广告采用的作品单将于采用7-10月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当月广告采用的作品在www.2010.qq.com中的“魅力上海”频道中公布。得到获奖通知后,参赛者需要在5日内提供与注册信息相符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回传获奖确认书。一切信息核实无误后,我们将以邮寄形式为参赛者发送奖品,邮寄奖品产生的费用和相关税费均由活动主办方承担。
邮寄的奖品在邮寄的过程中损坏,由佳能公司同邮寄方自行解决,获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如果参赛者的奖品出现损坏,请在验收时及时与大赛事务局联络反馈拒收理由,我们将为参赛者调换奖品。
B:人气作品奖项设置
照片的征集期从4月26日开始,10月31日截止,每月评选截止日分别为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和10月31日,并在下个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于魅力上海频道首页不同板块作品展示及二级栏目作品展示页中公布获奖名单,每个月和各个分类活动分别评出投票前三名的参赛者,并且随机由网站系统抽取一个参赛QQ用户做为当月活动的获奖者。各类奖品如下。奖品发放将有佳能相关人员将通过电话、邮件等不同方式通知到参赛者,请准确填写参赛者的个人信息。
月度最佳单项作品排名:(爱上上海人)
第一名:6个月蓝钻
第二名:3个月蓝钻
第三名:2个月蓝钻
幸运奖:1月个蓝钻
月度最佳单项作品排名:(爱上上海风光)
第一名:6个月蓝钻
第二名:3个月蓝钻
第三名:2个月蓝钻
幸运奖:1月个蓝钻
月度最佳单项作品排名:(爱上夜上海)
第一名:6个月蓝钻
第二名:3个月蓝钻
第三名:2个月蓝钻
幸运奖:1月个蓝钻
月度最佳单项作品排名:(爱上上海美食)
第一名:6个月蓝钻
第二名:3个月蓝钻
第三名:2个月蓝钻
幸运奖:1月个蓝钻
月度最佳单项作品排名:(爱上shopping)
第一名:6个月蓝钻
第二名:3个月蓝钻
第三名:2个月蓝钻
幸运奖:1月个蓝钻
月度最佳单项作品排名:(爱上魅力世博)
第一名:6个月蓝钻
第二名:3个月蓝钻
第三名:2个月蓝钻
幸运奖:1月个蓝钻
当月人气作品获奖名单我们将在下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公布于魅力上海频道不同板块的作品展示页面中,请密切留意。我们将2周内自动为获奖者的QQ号冲入相应奖励。
六、注意事项:
1、参与者填报信息和提交评选之行为,应视为该参与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2、所有参与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予以删除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3、所有照片均必须是在上海市的行政区域内拍摄的照片,题材可根据大赛分类判断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删除。4、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
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例如拼接、删除、修改照片素材。5、主办方对此次大赛参与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与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
※ 法律要求的情形。
6、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且未经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项。
7、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境内与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大赛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大赛广告等。
8、专业作品获奖者的获奖作品有机会被佳能2010年7月-10月的广告采用,具体事宜由有意向的获奖者与佳能在获奖作品公布后另行签订的协议确定。。
9、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
10、专业作品获奖者将由主办方及专业评委评审选出。
11、人气作品将根据当月作品投票排行产生,人气幸运奖由系统随机产生。
12、一个QQ号每5分钟只能为一张参赛照片投一票。QQ用户不得刷票,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所刷票数将在后台取消。
13、本活动的上传照片应为单幅照片,参赛者只限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居民。
14、本活动不接受代理投稿,必须由作者自行在本次活动的专题页面上传投稿。
15、活动面对个人,团体不涉及其中,所以不能以集体或者公司的名义参加活动。
七、其他条款:
1、本次活动主办方为佳能
活动主办方是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承办方是电通公司,媒体发布及网络活动平台是腾讯。活动组热线电话(010-58703216)和佳能热线电话(4006-222666)
2、本规程未尽事宜将由主办方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并在活动频道上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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