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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水平,加快推进全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根据“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文艺作品大赛。请大家积极组稿,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
青阳县委宣传部
青阳县林业局
青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青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创作对象及形式
创作对象:全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创作形式:1、散文、诗歌;2、美术;3、书法;4、摄影。
三、作品的内容与要求
1.紧扣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反映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创森过程中好的做法、典型事迹和取得的成效,体现时代特征,创意新颖,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既要注重艺术性,又要体现思想性。
2.美术、书法作品均为纸质。书法可以选摘或自创作品(不含钢笔字);绘画可以是中国画、西画、漫画等形式,格调健康,格式规范。作品请勿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规格、联系电话。
3.参赛作品要求为报刊、网络等媒体未公开发表刊登过的原创作品。
4.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非营利性展览、摄影、出版及宣传权。来稿一律不退。
四、作品评审
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内知名专业人士分类逐项进行封闭式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有关媒体公示公布
五、奖项设置
分类设置奖项,每个奖项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视作品数量定),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作品报送
1、散文、诗歌类作品联系人:施博远,联系电话:13705669869,电子邮箱:jiuhuazz@163.com(九华杂志)。
2、美术类作品的联系人:许建中,联系电话:13865668766
3、书法类作品联系人:施麒骏,联系电话:18956620901
4、摄影类作品联系人:张卫东,联系电话:13705669789,电子邮箱:qysyxh2008@163.com(青阳摄影家协会)。
七、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
获奖作品将在“九华”杂志专刊刊登。
九、本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 本帖最后由 杨月春 于 2013-5-21 15:1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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