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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美丽西安新八景”摄影大赛(9月30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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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21:4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美丽西安新八景”摄影大赛


古有长安八景,日新月异的西安又有不少新景值得铭记。由市委宣传部主办,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西安日报社联合承办的2013“美丽西安新八景”摄影作品大赛正式启动。诚邀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与,用图文并茂方式展示西安新美景。
   一、作品要求及参赛方式

   反映西安特色、现代西安形象的景点照片并配有说明。这些景点必须是长期独立存在的、能真正代表西安特点。

   二、奖项设立

   设初选景点作品54幅;“美丽西安新景点15强”作品15幅;“美丽西安新八景作品”8幅;获奖作者最高将获5000元奖励。

 三、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但必须是彩色照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

 2.投稿数量不限,所有来稿均以照片形式参评,规格10英寸(长边尺寸),作品不必装裱。

 3.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打包发送至市文联组联部邮箱,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展览等。

   4.作品背后须粘贴《作品参赛表》(附后),并填写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简短文字说明等,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5.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公益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安日报社

 协办单位:西安市摄影家协会西安新闻网西安报业集团新媒体部

 五、截稿日期:2013年9月30日(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

  西安市文联组联部(邮编:710007)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美丽西安新八景”)

 投稿邮箱:zulianbu2008@163.com

 咨询电话:029-86787093、86787097

 QQ:522632920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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