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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楚第四届胡杨文化旅游节暨国际摄影节
征 稿 启 事
胡杨之都—巴楚拥有306万亩的原始胡杨林,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是中外游客向往的地方,更是摄影家的乐园。为全面展示巴楚特色摄影旅游资源,挖掘其深邃的文化内涵,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推进我县旅游产品创新,增强旅游吸引力,我县将举办中国·新疆·巴楚第四届胡杨文化旅游节暨国际摄影节,旨在通过大众摄影,媒体宣传,全面展现繁荣富裕文明和谐巴楚的新面貌,促进巴楚各项事业繁荣发展。
一、活动名称:新疆·巴楚第四届胡杨文化旅游节暨国际摄影节
二、活动主题:胡杨之都、摄影天堂;美丽巴楚、令人神往。
三、活动时间:2013年10月至2014日10月
四、主办单位:中共巴楚县委、县人民政府、国际摄影学会。五·本赛事经国际摄影学会认证。
五、作品要求:
(1)内容:参赛作品内容以反映展示开放的胡杨之都——巴楚、展现巴楚和谐的经济建设以及社会文化发展的新景象、新风貌;反映新疆巴楚的春,夏,秋,冬四季,水域、地质奇观、森林生态等自然景观;反映历史遗迹、历史文化、人文旅游等景观;反映巴楚县各民族和谐团结、勤劳勇敢、积极向上的民俗风情;反映新疆巴楚县重大节庆及旅游活动和旅游行业建设与发展成果。
(2)所有参赛作品规格为10寸,不装裱,并同时附作品数码电子文件光盘。作品规格:参赛作品使用JPG 格式,作品最宽不超过1400 像素,最高不超过1050 像素。人像作品最高亦不得超过1050 像素。作品大小不超过1.95M 。所有作品均不可改变原始影像。
(3)单幅参赛作品数量每人不超4幅;组照每人不超过2组,每组2-8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同一题材作品原则上不超过4张。
(4)每幅(组)参赛作品敬请注明编号、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全部作品列清单附上,自留一份,作品文件名标注×××摄影作品1-1、1-2、1-3、1-4,以备调用数据。
六、征集规则
1、中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与新疆巴楚县旅游宣传推广的相关的活动、形象策划、收集制作主题画册、展览以及用于今后的公益宣传,有权推荐相关报刊发表,并在其宣传、文化、形象宣传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作品用于商业用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付相应稿酬。对本款如作者本人有异议,请提前说明。
3、在历届全国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只限于活动期间在巴楚县拍摄的作品。
4、所有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组委会无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部分参展作品将在新疆旅游网上展示。
6、主、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所有作品版权归组委会所有。
七、评审委员会
评委由各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评委7人:由国际摄影学会,美国摄影学会PSAchina抽签出7名国际评委评选。
八·参赛组别:A)画意组城市主题,B)新闻组自由主题,C) 自然组自由主题,D)旅游组自由主题。
九、奖项设置
金 奖:4人,奖杯、证书、
奖金各5000元;
银 奖:8人,奖杯、证书、奖金各3000元;
铜 奖:12人,奖杯、证书、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奖金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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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佳组织奖:10名,只颁发奖杯。
征稿截止日期:2014年8月10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九、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1、邮件递交:将参赛作品、作品数码光盘或U盘、报名表直接递交至:新疆国际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第四届胡杨文化旅游节暨国际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巴楚县委宣传部苏永苗),邮编:843899;
2、电子邮件递交,将照片原稿打包发送至参赛邮箱:[email=1379725327@qq.com%E3%80%82]1379725327@qq.com。[/email]
3、直接递交:巴楚县参赛者可直接将参赛作品、作品U盘、报名表直接至巴楚县委宣传部;
4、报名表可以在国际摄影学会网,新疆旅游官方网、巴楚县公众信息网上下载;
5、参赛作品征集热线:0998-6212294。
巴楚县第四届胡杨文化旅游节暨国际摄影节组委会
201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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