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17届摄影艺术展

2018-3-29 11:33| 发布者: 影像中国摄影网| 查看: 11147| 评论: 0


    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全省性综合摄影展览,已经成功举办了16届,留下了一大批历史价值高、社会影响大的精品佳作,推出了一大批德艺双馨的摄影人才,为我省摄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

  浙江省第17届摄影艺术展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两创”方针,为时代存照、为人民画像,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谱写浙江摄影事业新篇章。展览倡导摄影作品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真情实感、个性鲜明、风格多样,同时将推介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力的浙江摄影师,并以此展现在新时代征程中,浙江摄影的新气象、新作为。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浙江籍或在浙江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作品应为2016年以后创作的新作品)。

      一、征稿规则

  1、展览分为纪录(文献)、艺术、商业、多媒体视频、摄影书五大类,单设“青年组”。

  纪录(文献)类

  纪录(文献)摄影是对客体(即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或发生的事件)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并以之形成社会档案文献资料的摄影形式。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组照每组限4-10幅。

  艺术创作类

  以不局限于纯摄影的影像方式表达艺术情怀、思想观念、社会态度,包括唯美表达、观念体现、创意构想、视觉形式探索与实践等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组照每组限4-6幅。

  商业类

  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多媒体视频类

  指将静态影像与动态影像结合,并配以音频、特效等多种艺术手段创作的影视作品。注重艺术性、社会性、创新性鼓励探索新的视听作品。多媒体类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5分钟,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建议1920*1080像素),视频格式为MP4。

  摄影书

  指以图片为内容主题的摄影专著并于2016年后印制完成。正式出版物与手工书均可参评。

  青年组

  年龄在18~34岁(即1984年6月~2000年6月之间出生),投稿青年组作品不能重复投稿其他类别,投稿作者应在个人资料中注明真实年龄。

  2、参展人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组)别(青年组除外),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总数不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5、投稿方式:本次展览只接受纸质作品投送参评,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12寸;正方形作品10寸;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单张打印长边不超过16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6、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徐肖冰杯中国纪实摄影大展、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中国创意摄影大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等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展览,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浙江纪实摄影大展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作品入选设置

  1、本届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展作品约200幅(组)左右。设:金奖作品8幅,银奖作品15幅,铜奖作品25幅,入展摄影书(手工书)10-20本。

  2、“青年组”,入选作品约50幅(组)左右。设:金奖作品2幅,银奖作品4幅,铜奖作品6幅。

  3、评委推荐佳作: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佳作。

  4、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浙江省第十七届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14个:市级4个、县级10个。

  ◆注:展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组)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三、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3、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或光盘)。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浙江摄影网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微信平台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浙江摄影网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微信平台上公布。

  6、特别提示:

  ◆纪录(文献)类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艺术、商业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多媒体类入选作品如非个人独立创作,则奖项将授予该作品。

  7、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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