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浙江湘湖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8-4-10 14:56| 发布者: 影像中国摄影网| 查看: 5487| 评论: 0


1、组别设置

(1)“一般”组,参赛作品不限主题,彩色,黑白均可。

(2)“自然”组,参赛作品严格限于使用摄影手段表现自然,不包括人类学和考古学的范畴,必须具有真实性。内容的本身价值比图片的质量更为重要。必须排除人类的因素,除非极少数可加强表现自然的情况。人工制造和培养的动植物种类,动植物标本及明显为摄影而做的摆布,将不被接受,当然也包括任何对作品的后期加工,使其失去了真实性。野生动植物被定义为在自然中自由生长,不受限制和人工养殖的生物体。

(3)“旅游”组,参赛作品表现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下,风光和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生活和文化,没有地域限制。失去环境特点的超近摄,影室风格的模特摆拍,及对影像的后期加工使其失去环境特点,改变内容的作品均不能被本组接受。不能移动,复制,添加或删减照片中的元素,只允许改变图像尺寸和裁剪,局部提亮和压暗及调整偏色以恢复本真的色彩。不能使用特殊效果滤镜及红外效果,锐化须呈现自然的效果。允许整幅作品转成黑白效果。

(4)“湘湖”旅游主题组,参赛作品参照旅游组标准,但内容须围绕杭州湘湖的风光及风土人情主题。

2、投稿通道

(1)每位参赛者选择至少一个组别参赛,每组别最多可提交4幅作品。同一作品只能参加一个组别。

(2)参赛作品应提交作品中文名或英文名。不同作品名称不得重复,不得使用照相机自动生成的序列文件名或无题代替。

(3)参赛作品的任何位置,不得出现作者的标识、标记、水印、姓名或签名,作品必须无边框。作品长边不大于2560像素,不小于1280像素,提交作品数字文件必须为JP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大于3M。

3、作品评选

为了公平,公正,权威,由国际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得修改,不得上诉。

4、特别说明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大赛组委有权对违规作品进行处理。

(2)参赛者应保证其对参赛作品拥有独力、完整的著作权,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参赛者本人承担任何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大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一切侵权行为。

(3)对于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相关宣传、出版物(含网络和电子出版物)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截稿日期: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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